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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三种情形可认定为第二套及以上住房

发表于2015-03-18
标签:预售合同 购买 贷款 住房 二套 

第一种情形,对于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,如果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当中,也包括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系统当中,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,他再贷款购买的住房一定是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。

第二种情形,就是借款人已经利用过贷款购买过一套或者以上的住房,又申请贷款来买住房,我们也认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。

第三种情形,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,居访等访问形式的调查,确信借款人的家庭已经有了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。这主要是解决在一些征信系统上也好,在我们的住房登记信息系统上也好,有时候不覆盖所有家庭成员的问题。但通过家庭访问等调查,确信借款人有不止一套的住房,在这种情况下贷款就应该按照第二套或者以上来执行。

发表于2015-03-18

那我可能是第N套房了 

发表于2015-03-18

哎呀 为什么这么事

发表于2015-03-18

不容易啊 

发表于2015-03-18

为什么 为什么 我不要买房

发表于2015-03-18

呜呜呜

发表于2015-03-18

怎么办啊

发表于2015-03-18

好呀

发表于2015-03-18

是的 呢 

发表于2015-03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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